2024年张江金桥等区域排水管道修复完善工程
文章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256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402PD0784
标段号:
C01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402PD0784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台儿庄路3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58736091 |
招标标段名称: | 2024年张江金桥等区域排水管道修复完善工程 | ||
建设地点: | 张江金桥等区域内碧云路(红枫路-云山路)等 114 条道路的 163 个路段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对张江金桥等区域内碧云路(红枫路-云山路)等 114 条道路的 163 个路段范围内的市政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排水设施进行修复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是雨、污水管道修复完善工程,道路、绿化等修复工程,及雨水口更新等相关附属工程 |
工程总投资: | 42080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6826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57212200.00元人民币(35721.22万元) |
建设周期: | 50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本项目涉及修复的雨、污水管道约126.06 公里,管径DN100-DN2400。 2.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3.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
资质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包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人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 2)申请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9日 18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72668111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8时00分到2024年10月29日 18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中有超过2家通过资格预审时,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得分高低选取得分高的前2名子公司作为入围投标人; 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接受其下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3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7家时,则不再进行详细审查量化打分,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7家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7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末位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均通过资格预审。 4.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