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景观部分)弱电监控
文章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230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305PT0029
标段号:
C01ZG002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5PT0029 | 标段号: | C01ZG002 |
招标人: |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226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454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唐惠玲,刘唯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62859312,15000592722 |
招标标段名称: | 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景观部分)弱电监控 | ||
建设地点: | 长风新村街道,东至枣阳路,南至大渡河路光复西路,西至大渡河路,北至怒江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招标为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景观部分)弱电监控,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附件 |
工程总投资: | 34184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199.34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700870.00元人民币(970.087万元) |
施工工期: | 787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需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1个智能化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合同(中标)金额不少于670万元),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施工开标截止日前)。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览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报送信息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关键要素信息的,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否 3.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3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袁晓艳 | 联系电话: | 62260735 | ||||||
公告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开标时由系统确定是否进行项目负责人测试,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或测试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后保持手机畅通,时间以发出通知为准】;测试(候场)地点:制造局路130号17楼1703室;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测试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合法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版打印盖公章)”;身份校验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方可进入测试环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拒绝进场测试;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