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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0308-02、0314-05地块项目(除桩基)

文章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269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BS0170 标段号: C02 招标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BS0170 标段号: C02
招标人: 上海招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长宁区友乐路299号东虹桥中心T3号楼7层
招标人联系人: 朱旭晶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50292187
招标标段名称: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0308-02、0314-05地块项目(除桩基)
建设地点: 宝山区顾村镇,东至0314-06地块(公共绿地),西至0308-01地块(公共绿地),南至0314-06地块(公共绿地),北至言观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12.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062.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9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地下车库、停车楼、配套用房及室外总体(除桩基)等红线内所有工程内容。本项目0308-02地块设置整体地下车库,单体建筑面积50147.02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50213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99779.5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20057514.00元人民币(82005.7514万元)
施工工期: 1032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年9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承包单位至少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4万平方米的、带有地库的新建住宅项目。时间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六年(2018年9月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1万平方米的、带有地库、施工阶段实施BIM技术管理(即纳入总包工作范围)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时间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案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均应为备案合同业绩,本市项目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编号均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其他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基坑围护图纸(蓝图或PDF版本(加盖出图章)的彩色扫描件)、总承包合同关键页、三维效果图等可证明资料。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上级公司的投标将被拒绝(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21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燊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元梦 联系电话: 15201870361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4时0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宝山区建筑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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