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资质标准
我要办建筑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7-18浏览次数:530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上一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下一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添加业务经理询价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关注资质政策公众号

  • 特别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2 上海梦亿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4082639号 XML地图

    电话咨询:18016025402
    在线客服咨询